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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以覃有土教授主编的《商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为蓝本,结合多部优秀的,如赵旭东主编《商法学》(高教社·第三版),并结合了多部商法的经典著作和专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著作的研究成果编写而成。